关于地区语委办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的通报
- 索引号:zdx/2018-00012
- 发文字号:札政通报〔2018〕第9期
- 发文机构:札达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地区语委办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的通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1-08
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做好全区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藏语委办〔2011〕17号)及《札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札达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11月4日至6日,地区国家语委办评估专家督导组赴我县督导检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组织座谈会、随机访问、问卷测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12家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具体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地区国家语委办评估专家组联合县语委办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分别开展工作,重点抽查县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托林镇人民政府、县语委办、县文广局、县广播电视台、札达县卫生服务中心、工商局、邮政局、中国农业银行札达县支行、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县幼儿园等12家单位。检查发现,县邮政局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缓慢、相关材料不全、政策指令落实不到位,经县政府、县语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对县邮政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邮政局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县语委作书面检讨。
希望县邮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此次督导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札达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