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xcxg/2023-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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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札达县财政局
- 名 称: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19
目 录
第一部分 札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数据分析
一、札达县司法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札达县司法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札达县司法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札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
(二)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教育宣传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札达县司法局机关。
(一)札达县司法局内设 0 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 0 。
(二)札达县司法局所属 0 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为: 0 。
(三)札达县县司法局派驻 6 个机构(副科级),分别为
1.托林镇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镇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2.香孜乡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乡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3.底雅乡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乡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4.萨让乡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乡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5.达巴乡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乡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6.曲松乡司法所
副科级建制,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行政编制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乡法律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各行各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乡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质等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札达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524.91 万元。收入 524.9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7.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5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524.91 万元,同比增加192.7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24.91 万元,占 100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524.91万元,同比增加192.7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62.76 万元,占 69.1 %;项目支出 162.15 万元,占 30.8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24.91万元,同比增加192.7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524.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24.91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3.1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85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7.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24.91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92.74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教育支出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275.2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 31.65万元,增长 12.9 %。主要是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预算数为 162.1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162.1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33.89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0.12 万元,增长 0.35 %。主要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事业(项)预算数为 2.79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2.79 万元,增长 100 %。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录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42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0 万元,增长 0 %。主要是无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1.48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0 万元,增长 0 %。主要是无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17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0.02 万元,减少 0.32 %。主要是人员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16.94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0.5 万元,增长 3.04 %。主要是人员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 25.8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长 0.04 万元,增长 0.15 %。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62.7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37.5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34 万元、津贴补贴181.76万元、奖金1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3.8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25.85万元、医疗费2.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9万元。
公用经费 25.19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9万元、差旅费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万元)、工会经费4.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 3.5 万元,压缩(增长) 7 %,主要原因是 2023年我局准备购置新车 。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0 。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 1 家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24.91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192.74 万元,(增长) 58.02 %。主要是 人员增加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4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6 个,资金 524.91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0 ,资金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预算中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我局2023年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司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