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长和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zdx/2019-00006
- 发文字号:札政发〔2019〕15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札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长和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9-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中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札达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扎西次仁 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主持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县委财经委办公室、审计委办公室,县税务局。
高 智 锴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社会稳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国安办、县人武部、边防十四团、边防连、武警中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王 永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援藏工作,负责协调对口援藏工作、援藏项目建设和县受援办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钟 茂 波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脱贫攻坚、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分管政府办、扶贫办。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网信办(政府新闻办),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农行札达支行。
吴 茂 林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医疗卫生、信访工作。分管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人民医院。协助常务副书记负责援藏工作。
琼达次仁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民族宗教、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乡村产业发展、种养殖基地建设、农牧业综合开发、电力等方面工作。分管民宗局、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宗教办、县委农工办,县气象局、供电公司、水文观测站,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札达“三农”服务站。
陈 小 刚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客运站)、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札达县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加气站。
拉巴次仁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教育、体育、科技、藏语言文字、档案史志等方面工作。分管教育局(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联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团县委,邮政局、烟草公司。
张 文 霞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司法、法制、普法、商贸物流、外贸、涉外、统计、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司法局、商务局、统计局、外事办公室(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联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札达县共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阿里地区海关,县妇联,加油站。
罗 绍 勇 县政府副县长、楚鲁松杰乡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 志 涛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招商引资、实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信息公开、文化旅游、政务服务、市场监管、通信等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联系县工商联、县旅游公司,电信分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