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 索引号:qjbb/2018-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组织部(强基办)
  • 名 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发改委(粮食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目录,共88项)

职权类别

及数量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数量

备注

行政许可

(2项)

1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



2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初审



行政处罚

(62项)

1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处罚



2

对不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或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处罚



3

对商品零售场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处罚



4

对未经价格部门批准,旅游经营者擅自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点)门票和旅游景区(点)内旅游项目的价格的处罚



5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的处罚



6

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擅自邀请招标,违法确定招投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相关时限,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和个人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7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8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9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10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11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12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14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15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16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处罚



17

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中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虽符合条件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货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未按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处罚



18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处罚



19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20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21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



22

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有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行为的处罚



24

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



25

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26

对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评标专家档案或对评标专家档案作虚假记载的;以管理为名,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的处罚



27

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28

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



29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30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等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31

对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2

对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的处罚



33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34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35

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36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37

对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证据和其他拒绝、阻碍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38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等违反节能法的处罚



39

对重点用能单位不按照规定开展现场调查、效率检测、限期整改的处罚



40

对未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处罚



41

对生产、销售或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42

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违规行为的处罚



43

对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的处罚



44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45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或高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



46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47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48

对粮食加工、饲料和工业用粮企业采购粮食未索取检验报告或者未自行检验合格的处罚



49

对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50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51

对粮食收购者未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未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处罚



52

对粮食收购者未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及时整理,销售出库时,粮食杂质严重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运输要求的处罚



53

对农产品成本调查违规行为的处罚



54

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55

对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处罚



56

对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处罚



57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的处罚



58

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结果证明的处罚



59

对未按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未按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违反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60

对用能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能源数据弄虚作假;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以及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工业企业的处罚



61

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62

对企业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行政强制

(1项)

1

逾期不缴纳罚款、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相应比例增加处罚款



行政检查

(5项)

1

全地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2

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3

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4

粮食经营活动、粮油质量和卫生情况监督检查



5

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行政确认

(1项)

1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复核裁定



行政奖励

(4项)

1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2

对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人的奖励



3

对县发改委权限内事项的奖励

2


4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



其他类

(13项)

1

以工代赈项目规划的编制与申报



2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受理



3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在办理案件中提出的涉及价格不明、价格难以确认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财产性权益和服务进行价格认定



4

价格投诉调解



5

商品定调价



6

公布价格垄断行为



7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8

招投标公告发布媒介指定



9

价格案件的审理和复议



10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并先行登记保存相关证据



11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



12

能源项目核准



13

节能意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