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住建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 索引号:qjbb/2018-000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札达县组织部(强基办)
  • 名 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住建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住建局权责清单项目事项
(目录,285项)
职权类别及数量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数量 备注
行政许可(11项) 1 对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及设施的审批

2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审批

3 商品房预售许可

4 变更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审批

5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6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审批及易地建设审批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 乡村规划许可证

10 施工许可证

11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行政处罚(224项) 12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13 对违法建设和临时建设到期不拆除行为的处罚

14 对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

15 对未进行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的处罚

16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17 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18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19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行政处罚

20 对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处罚

21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22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处罚

23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24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25 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26 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处罚

27 对规避招标行为的处罚

28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29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30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31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32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33 对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处罚

34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35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36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37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38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39 对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处罚

40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对项目进行预售的处罚

41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

42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43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44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以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45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46 对建设单位未按时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47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48 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49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的处罚

50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处罚

51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52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53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54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55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56 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57 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58 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的处罚

59 对招标人超过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60 对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61 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62 对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

63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处罚

64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65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66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67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以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的处罚

68 对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处罚

69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70 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71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72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73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74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的处罚

75 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的处罚

76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处罚

77 对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处罚

78 对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处罚

79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80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交付使用房屋行为的处罚

81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82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处罚

83 对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同时受聘于二人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处罚

84 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处罚

85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86 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87 对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88 対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89 对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90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91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9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9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94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95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承包单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96 对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当依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的处罚

97 对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处罚

98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处罚

99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100 对未经注册,擅自 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01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102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03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04 对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处罚

105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06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处罚

107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的处罚

108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

109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违规出具评估报告的处罚

110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111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正当竞争等的处罚

112 对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13 对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114 对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115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116 对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117 对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以及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118 对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处罚

119 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120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121 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122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处罚

123 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124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处罚

125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126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127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罚

128 对擅自采用没有工程建设标准又未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处罚

129 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罚

130 对将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交付购买人的处罚

131 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132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133 对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监理企业的处罚

134 对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135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36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注册建造师的处罚

137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处罚

138 对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139 对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140 对注册建造师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141 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42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处罚

143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144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145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146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处罚

147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处罚

148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149 对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150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151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52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以及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153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154 对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罚

155 对违规装修的处罚

156 对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157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处罚

158 对违反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159 对违反规定,未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160 对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161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162 对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人未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处罚

163 对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人将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164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165 对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仍然作为出租房屋的处罚

166 对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处罚

167 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当事人未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的处罚

168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169 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处罚

170 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重新投入使用;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171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172 对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单位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173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174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175 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176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违反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177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178 对未按相关规定取得人民防空设计资质的处罚

179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进行工程报建的处罚

180 对施工承包单位不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处罚

181 对工程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的处罚

182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委托内容中有违反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183 对违反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行政部门有任何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对在服务活动中接触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规定的处罚

184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从事勘察活动、其提供的勘察资料和文件不真实、准确,不能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的;设计单位未就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项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作出说明,并完成技术交底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未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的;勘察、设计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不配合调查,并在勘察、设计的后续方案中未提出防范、补救措施的处罚

185 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委托他人代行监理职责或者同时承担两个以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处罚

186 对施工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上岗作业的、电(气)焊工和油漆工未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处罚

187 对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存在事故隐患,未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报告,未立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或者在建设工程实施期间脱岗、同时承担两个以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的处罚

188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处罚

189 对建设单位采购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190 对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的处罚

191 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192 对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处罚

193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194 对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处罚

195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196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197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监理的处罚

198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199 对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200 对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处罚

201 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202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违反规定从业的处罚

203 对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等违反执业标准的处罚

204 对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205 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206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207 对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208 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等行为的处罚

209 对施工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210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11 对单位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注销,或逾期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转移、封存和启封的处罚

212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以及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处罚

21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214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的处罚

215 对注册建筑师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等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216 对未受聘并注册于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217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218 对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处罚

219 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或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的处罚

220 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21 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或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或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22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处罚

223 对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224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225 对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226 对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处罚

227 对侵占不按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弃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228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229 对未按相关规定取得人民防空设计资质的处罚

230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231 对将人民防空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232 对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处罚

233 对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费用的处罚

234 对建设单位存在物业管理项目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235 对未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无限制使用的处罚

236 对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建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行政强制 (1项) 237 对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2项) 238 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

239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行政检查 (13项) 240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24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242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24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的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24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条件动态核查

245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24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247 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监督

248 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监督检查

249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估价师的监督检查

250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51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252 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确认(2项) 253 城市危险房屋鉴定结果确认

254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行政奖励(3项) 255 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或者个人予以奖励

256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57 表彰奖励人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其他类(27项) 258 人民防空资产转让、报损、报废审批

259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审核

260 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对其施工许可证的核验

261 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后需要重新开工的工程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62 建设工程档案初验及认可

26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初审

264 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资质申请、变更、遗失补办

265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66 对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验收

267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书面合同的备案

268 对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建筑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的备案

269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270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

271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备案

27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核准

273 保障房入住、腾退审批

274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275 招标文件备案审核

27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77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278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279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28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281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档案预验收

282 迁移或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

283 对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等情况的监督

284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缴存的审核

285 商品房预售及预售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