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
- 索引号:xcxg/202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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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札达县财政局
- 名 称: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4-03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预算公开
2024年4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关于开展综合设置县(区)党政群机构试点 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札达县综合设置党政群机构试点工作实 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科级,加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和劳动保障监 察大队牌子。
第三条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区党委、地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 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划、标准;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章草案,拟定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 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 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 3 - 优抚安置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褒 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拟订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伤 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 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 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 4 - 置、管理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报审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相关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干部职工死亡认定、抚恤等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福利彩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 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札达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 筹组织实施县内外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 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 - 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跨省安置政策。
(八)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 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 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负责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 6 - 入分配政策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 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二)根据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会 同有关部门拟定县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 承担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政府 名义开展的县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烈士及退 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 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 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 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 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 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定并实施自治区、地区和县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措施。负责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 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县内外异地社会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十四)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 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县辖区内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 7 - 规则。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 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
(十五)贯彻执行自治区、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 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组织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待对象的优抚、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 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 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十七)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 8 - 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 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 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 1 个机构、 0 个处、 0 个三级预算单位。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6个:1、札达县劳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札达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3、札达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4、札达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5、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札达县待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例如:收支总预算 5615.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1.43万元、上年结转121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9.8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98万元、其他支出569.82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5615.21万元,同比增加 761.48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四家单位合并,2024年新增项目增加(其中包括行政区划工作经费、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心里疏导资金等) 。其中:上年结转 1213.77万元, 占21.61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401.43万元,占 78.39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615.21 万元,同比增加761.48万元,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四家单位合并,2024年新增项目增加 (其中包括行政区划工作经费、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心里疏导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 1753.00 万元,占 31.21 %;项目支出 3862.21万元,占68.79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15.21 万元,同比增加761.48万元,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四家单位合并,2024年新增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401.43 万元、上年结转1213.7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5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9.98万元、其他支出569.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615.21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948.59 万元,主要原因: 2023年项目竣工决算并无支出预算资金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例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124.77万元,占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6.22 万元,占 56.39 %;卫生健康支出1654.41 万元,占 29.47 %;住房保障支出 99.98万元,占 1.78 %、其他支出569.82万元,占1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45.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344.4 万元,增加 0.31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工资幅度及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0.1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 1148.2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72.26万元,(增长)22.88 %。主要原因: 三支一扶人员、公益性绩效工资增加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 9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73.82 万元,(增长) 82 %。主要原因: 搬迁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2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134.17万元,(减少) 92.2 %。主要原因: 执行预算中包括存量资金和职业年金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14.87 万元,(减少) 55.13 %。主要原因:今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金交接给县组织部,并当年无预算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该资金为今年新增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 16.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20.91 万元,(减少)56.59 %。今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金交接给县组织部,并当年无预算 。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1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57 万元,(增长) 1.33 %。主要原因: 今年年初预算时抚恤金和丧葬补助放在其他民政事务管理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 124.7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4.91万元,(增加) 38.85 %。主要原因: 职业技能培训期数增加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 44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28.1万元,(增长) 22.55 %。主要原因:公益性人员变动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 5.7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0.24 万元,(增长) 5 %。主要原因: 今年新增老年人两项补贴预算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4年预算数为 39.6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13.78万元,(减少) 25.77 %。主要原因:去年执行数包含上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 48.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0.98 万元,(增长) 2.07 %。主要原因: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变动等 。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2.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0.4 万元,(增长) 20.4 %。主要原因: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动 。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11.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9.15万元,(增长) 3.71 %。主要原因: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变动 。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64.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7.61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 三支一扶人员增加 。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131.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3.96 万元,(减少) 2.93 %。主要原因: 2023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包含2022年工资性增资补助金额,导致五险一金基数较大,并当年预算减少 。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1.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0.33 万元,(增长) 32 %。主要原因: 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1.6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0.69 万元,(增长) 73 %。主要原因: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5.74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04万元,(减少) 1 %。主要原因: 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10.2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11 万元,(下降) 1 %。主要原因: 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57.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1.73 万元,(下降) 3 %。主要原因: 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96.9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68.76 万元,(增长) 245%。主要原因: 搬迁人员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预算数为14.7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20.59 万元,下降 59 %。主要原因 2023年医疗能力提升资金未用结转较少 。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9.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18.34 万元,增加 165 %。主要原因 2023年医疗能力提升资金未用结余结转 。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 99.9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10.5万元,(减少) 10 %。主要原因:五险一金基数变动。
2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77万,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739.02万,(减少)85.56 %。主要原因:该项目已完工。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50.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31.91万元、津贴补贴 626.29万元、奖金6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3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7.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0.41万元、住房公积金 99.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5.21万元、医疗费补助8.21万元。):
公用经费 102.63 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65万元、办公费14.69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2.97万元、差旅费3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10.00万元、工会经费16.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例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14.0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 4.02 万元,(增长) 40.2 %。主要原因为增加就业车1辆经费。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569.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857.84 万元,主要原因: 我单位三项农村幸福院政府性基金项目已竣工结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 1 家行政单位及劳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 3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 11.46 万元,降低10.05 %。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1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55 个,资金 5615.21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615.21万元,地方资金 0万元。重点项目10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0个,结转结余项目569.82万元是属于政府彩票基金项目。分别是(项目名称 札达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农牧民技能培训、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乡镇社工站、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留守儿童关爱保姆护项目、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13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60.52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24年札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